1、夜间会车前,两车在相距150米之外交替变换前照灯远近光的作用是什么?
A、会车前两车之间相互提示
B、驾驶操作的习惯行为
C、便于双方观察前方情况
D、驾驶人之间的一种礼节
答案:C
解释:夜间会车,由于视线受限的关系,必须借助灯光等了解周围情况,因此这么做是为了了解情况。
2、下列关于使用摩托车制动的错误做法是哪一项?
A、同时使用前后制动
B、先使用前轮制动
C、先使用后轮制动
D、不能过早使用前制动
答案:B
解释:看清楚题目,要选择“错误做法”,当然是选择“先使用前轮制动”了。车是往前行驶的,这时使用前轮制动,在惯性的作用下,容易造成翻车,大家要注意安全呀!
3、这个标志是何含义?
A、禁止驶入路口
B、禁止向右转弯
C、禁止车辆掉头
D、禁止变更车道
答案:B
解释:禁止向右转弯:表示前方路口禁止一切车辆向左转弯。此标志设在禁止向右转弯的路口前适当位置。
4、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其他机动车可以借道超车。
A、错误
B、错误
答案:B
解释:专用车道指的是“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这些都属于专用车道,什么车走什么道,应该就不能借道超车,否则有可能开到人行道上去借道超车!
5、驾驶人发现轮胎漏气,将摩托车驶离主车道时,不要采用紧急制动,以免造成翻车或后车制动不及时导致追尾事故。
A、错误
B、错误
答案:A
解释:连续轻踏制动,缓慢将车停下,更换轮胎。
6、机动车在雨天临时停车时,应开启什么灯?
A、前后防雾灯
B、:危险报警闪光灯
C、前大灯
D、倒车灯
答案:B
解释:下雨天开车视野不清,因此若要临时停车,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提醒其他车辆注意。另外三个选项,没有警示作用一说。
7、驾驶机动车在雾天怎样跟车行驶?
A、保持大间距
B、开启远光灯
C、开启近光灯
D、适时鸣喇叭
答案:A
解释:本题考的是跟车注意事项,与跟车有关的最先想到就是跟车距离。
8、摩托车爆胎时,驾驶人应在控制住方向的情况下采取紧急制动,迫使摩托车迅速停住。
A、错误
B、错误
答案:B
解释:爆胎是要利用发动机缓慢制动停车的,紧急制动搞不好会造成翻车事故的。
9、驾驶机动车遇到骑自行车人占道影响通行时,可连续鸣喇叭加速从其左侧绕行。
A、错误
B、错误
答案:B
解释:遇到这种情况应当减速慢行,必要时避让。因此本题错误。
10、摩托车行至泥泞路段时,应停车观察,选择平整、坚实的路段通过。
A、错误
B、错误
答案:A
解释:常识题,注意选择比较坚硬的地方通行,不要选择泥泞地方。
11、这个标志是何含义?
A、堤坝路
B、上陡坡
C、连续上坡
D、下陡坡
答案:C
解释:下陡坡:用以提醒车辆驾驶人小心驾驶。
12、驾驶人行车中意识到爆胎时,要轻踏制动踏板,缓慢减速停车。
A、错误
B、错误
答案:A
解释:意识到爆胎,要紧握方向盘,掌握好方向,轻踩制动踏板,缓速减速停车。汽车爆胎重心会偏向爆胎的一侧,这时千万不能紧急制动,会造成侧翻。
13、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属于交通陋习的是什么行为?
A、提前开启转向灯
B、仔细观察后变更车道
C、随意并线
D、不得妨碍其他车道正常行驶的车
答案:C
解释:随意并线会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
14、驾驶人一边驾车,一边吸烟对安全行车无影响。
A、错误
B、错误
答案:B
解释:一心两用妨碍安全驾驶,容易发生危险。
15、大风天气行车中,如果遇到狂风袭来,感觉机动车产生横向偏移时,要急转方向以恢复行驶方向。
A、错误
B、错误
答案:B
解释:当车遇到横风时如果发生的横移,因为在横移的瞬间车轮是离开地面的,所以才会横移,最好的方法就是收油,等车速自己下来,这样就可以让车轮恢复抓地力,然后再进行打轮刹车等动作。这题判错的原因主要是当时车轮是离地的,也就是说车轮是没有抓地力的,如果这时打轮的话不管是前轮离地还是后轮离地,都容易发生甩尾,再加上当时的横风,可能还会加重甩尾的趋势。即本题错误。
16、这个标志是何含义?
A、路面低洼
B、驼峰桥
C、路面不平
D、路面高突
答案:D
解释:一个坡是高突,一个坑是低洼,一个凸中间有空间是驼峰桥,两个凸肯定是不平。
17、驾驶摩托车时应当穿着有脚后跟、鞋底不容易滑的鞋或靴,以保证用脚换档的灵活,准确而可靠。
A、错误
B、错误
答案:A
解释:这是因为这样的鞋子或靴子才能确保不出现踩空或是用力过猛的情况。
18、大雾天气能见度低,开启远光灯会提高能见度。
A、错误
B、错误
答案:B
解释:雾天,当然是雾灯和危险警报灯。另外,雾天的能见度不是灯能改变的!
19、驾驶机动车汇入车流时不能影响其他机动车通行。
A、错误
B、错误
答案:A
解释:汇入车流的前提是不能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因此本题正确。
20、在雨天湿滑路面行车要尽量避免紧急制动。
A、错误
B、错误
答案:A
解释:由于湿滑路面很易滑,若是采取紧急制动,容易发生侧滑或横滑,因此本题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