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轻便摩托车只允许乘载学龄前儿童。
A、错误
B、错误
答案:B
解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例: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所以本题选择“错误”。
2、这个标志是何含义?
A、施工路段
B、事故易发路段
C、减速慢行路段
D、拥堵路段
答案:B
解释:此标志表示事故易发路段。用以告示前方道路为事故易发路段,谨慎驾驶。此标志设在交通事故易发路段以前适当位置。
3、机动车行至泥泞或翻浆路段时,要停车观察,选择平整、坚实或有车辙的路段缓慢通过
A、错误
B、错误
答案:A
解释:停车观察是在通过泥泞或翻浆路段之前的操作,也就是说看清楚路况之后再行驶。遇到这类情况,大家都知道要走好走的路,那么什么样的路是好走的?就是平整、坚实的或是有车辙的。这三种是并列的,并不是一定要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可以任选其一。 因此这题是对的。
4、机动车在夜间临时停车时,应开启什么灯?.
A、前后防雾灯、示廓灯和后位灯
B、前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
C、危险报警闪光灯、示廓灯和后位灯
D、倒车灯、示廓灯和后位灯
答案:C
解释:夜间行驶时视野不良,因此若要停车,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提醒其他车辆注意。
5、这个标志是何含义?
A、应当鸣喇叭
B、禁止鸣喇叭
C、禁止鸣高音喇叭
D、禁止鸣低音喇叭
答案:A
解释:此标志表示机动车行至该标志处应鸣喇叭,以提醒对面车辆驾驶人注意并减速慢行。一般在公路的急转弯处,陡坡等视野不良路段的起点。
6、在雪天临时停车要开启前照灯和雾灯。
A、错误
B、错误
答案:B
解释:雪天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用以提醒其他车辆注意。因此本题错误。
7、冰雪路面处理情况不能使用紧急制动,但可采取急转向的方法躲避。
A、错误
B、错误
答案:B
解释:冰雪路面行驶过程中不能采取紧急制动或是急转方向的方法,这是因为冰雪路面易滑,这样做容易造成车子侧滑或侧翻。因此本题错误。
8、摩托车在较高速度转弯过程中,应当尽量不用或少用制动,否则易产生侧滑。
A、错误
B、错误
答案:A
解释:用制动容易抱死,车速过快时转弯就会发生侧滑。
9、在泥泞路段行车容易出现什么现象?
A、行驶阻力大
B、车轮侧滑
C、机动车颠簸
D、方向失控
答案:B
解释:泥泞路面行驶阻力小,凹凸不平的路面机动车才会颠簸,横风时方向才会失控。
10、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得超车。
A、错误
B、错误
答案:A
解释:路口通行时,要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超车当然不可以。
11、这个标志是何含义?
A、禁止向右转弯
B、禁止向左转弯
C、向左和向右转弯
D、禁止向左右转弯
答案:C
解释:向左和向右转弯:表示只准一切车辆向左和向右转弯。此标志设在车辆必须向左和向右转弯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
12、驾驶机动车在雾天行车要开启雾灯。
A、错误
B、错误
答案:A
解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13、行车中不开转向灯强行并线是违法行为。
A、错误
B、错误
答案:A
解释:不开转向灯强行并线,很容易和后方车辆发生刮擦或碰撞,并且责任全部在你,是一个违反交通法的行为。
14、这个标志是何含义?
A、注意行人
B、有人行横道
C、村庄或集镇
D、有小学校
答案:C
解释:村庄:用以提醒车辆驾驶人小心驾驶。设在紧靠村庄、集镇且视线不良的路段以前适当位置。
15、驾驶机动车汇入车流时不能影响其他机动车通行。
A、错误
B、错误
答案:A
解释:汇入车流的前提是不能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因此本题正确。
16、机动车在路边起步后,应随时注意机动车两侧道路情况,向左缓慢转向,逐渐驶入正常行驶道路。
A、错误
B、错误
答案:A
解释:一看二慢三汇入,这样做既出于安全考虑,同时也不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因此本题正确。
17、这个标志是何含义?
A、N型弯路
B、急转弯路
C、反向弯路
D、连续弯路
答案:D
解释:连续转弯,警告标志。
18、驾驶人边驾车,边打手持电话是违法行为。
A、错误
B、错误
答案:A
解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19、驾驶机动车在冰雪路面行车注意什么?
A、制动距离延长
B、抗滑能力变大
C、路面附着力变大
D、制动距离变短
答案:A
解释:由于冰雪路面易滑,因此要比平时更早的踩刹车,也就是说制动距离延长。
20、在雨天湿滑路面行车要尽量避免紧急制动。
A、错误
B、错误
答案:A
解释:由于湿滑路面很易滑,若是采取紧急制动,容易发生侧滑或横滑,因此本题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