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右侧标志提醒注意左侧有落石危险。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注意落石-用以提醒车辆驾驶人注意落石。设在有落石危险的傍山路段以前适当位置。
2、驾驶机动车遇到这种情况怎样行驶?
A、加速从左侧超越
B、连续鸣喇叭告知
C、紧跟在自行车后
D、减速避让自行车
答案:D
解释:遇到这种情况,要考虑到公交车可能会突然起步,那么骑自行车的人就会向外侧偏转方向继续行驶,因此驾驶员要减速慢行,必要时停车避让,不能贸然有动作,因此本题选D。
3、烧伤伤员口渴时,可喝少量的淡盐水。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烧伤有创面,会损失体液,淡盐水可补充体液。至于为啥淡盐水可补充体液,因为人的体液本来也含盐,淡盐水可迅速补充。
4、如图所示,驾驶机动车遇到右侧车道车辆突然变更车道时,应当如何避让?
A、减速让行
B、加速行驶
C、向左打转向迅速超越
D、连续鸣喇叭
答案:A
解释:驾驶机动车遇到右侧车道车辆突然变更车道时,应当减速让行。
5、在冰雪道路上行车时,机动车的稳定性降低,加速过急时车轮容易空转或溜滑。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轮胎与地面的摩擦系数降低,轮胎不易附着在地面上,只要一加速,就极易空转或溜滑。
6、驾驶人边驾车,边打手持电话是违法行为。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7、驾驶机动车看到路边有这种标志时怎样行驶?
A、采取紧急制动
B、减速注意观察
C、断续鸣喇叭
D、做好绕行准备
答案:B
解释:由图可知,前方道路是学校,要注意儿童,因此通过这样的道路时,要减速慢行,同时注意周围情况,必要时停车让行。因此本题选B。
8、夜间驾驶机动车在照明条件良好的路段跟车行驶怎样使用灯光?
A、关闭前照灯
B、使用远光灯
C、关闭所有车灯
D、使用近光灯
答案:D
解释: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五)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9、驾驶机动车在这种情况下怎样做?
A、从前车左侧超越
B、占对向车道超越
C、从前车右侧超越
D、跟在前车后行驶
答案:D
解释:遇到这种情况时,不能超车,因此本题选D。
10、临时停车,要注意什么?
A、紧靠道路右侧
B、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C、交叉路口50米以内不得停车
D、开左转向灯
答案:ABC
解释:其他选项都没问题。起步时才开左转向灯,停车干嘛开左转向灯,此选项一定不能选。
11、在立交桥上可以临时停车。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立交桥上不可停车,危险。
12、雨天驾驶机动车,不宜超车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A、不能准确判断周围的车辆距离
B、周围车辆驾驶人不容易看清超车信号
C、道路湿滑,车辆易出现侧滑现象
D、不能够及时发现危险情况
答案:ABCD
解释:4个选项都是雨天不宜超车的原因。所以选C。
13、在这种能见度的情况下起步要开启近光灯。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冰雪等天气情况下起步要开启近光灯,因此本题选A。
14、该车道路面导向箭头指示前方道路仅可左转。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看路面的导向箭头此车道为左转车道,是不能直行的。
15、如图所示,在这种情况下,应加大跟车距离。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雨天行车路滑,制动距离变长,应当加大跟车距离保证安全。
16、钱某驾驶大型卧铺客车,乘载45人(核载40人),保持40公里/小时以上的车速行至八宿县境内连续下坡急转弯路段处,翻下100米深的山崖,造成17人死亡、20人受伤。钱某的主要违法行为是什么?
A、驾驶时接听手持电话
B、超速行驶
C、客车超员
D、疲劳驾驶
答案:BC
解释:1、弯道限速30公里/每小时,故超速行驶。2、乘载45人(核载40人),故客车超员。
17、机动车可以选择交叉路口进行倒车。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 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
18、在道路上超车时,应尽量加大横向距离,必要时可越实线超车。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实线不能跨越,因此不能越实线超车,本题错误。
19、右侧标志指示前方是高速公路的终点。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这是起点标志,终点的是还有一个红色斜杠的。
20、驾驶机动车在路口遇到这种情况要随时准备停车礼让。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由图可知,此交叉路口是没有信号灯的。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注意避让,必要时停车避让。因此本题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