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山区道路跟车行驶的距离要比平路时大。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果断的连续踩踏、放松制动踏板,也就是连续的点刹车。如果直接踩死的话 轮胎暴死,还不是直线行驶,车就会旋转,高速的话就会翻车,很危险的,所以要点刹车。
2、雾天驾驶机动车跟车行驶,以下做法错误的是什么?
A、加大两车间的距离
B、时刻注意前车刹车灯的变化
C、降低行车速度
D、鸣喇叭提醒前车提高车速,避免后车追尾
答案:D
解释:雾天尽量保持安全距离和车速,不要鸣喇叭催促。
3、如图所示,驾驶机动车右转遇到这种情况时,可以不给非机动车和行人让行。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驾驶机动车右转遇到这种情况时,需要给非机动车和行人让行。
4、右侧标志表示前方路口7:00-10:00允许车辆直行。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直行-表示只准一切车辆直行。此标志设在直行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
5、雨天驾驶机动车,不宜超车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A、不能准确判断周围的车辆距离
B、周围车辆驾驶人不容易看清超车信号
C、道路湿滑,车辆易出现侧滑现象
D、不能够及时发现危险情况
答案:ABCD
解释:4个选项都是雨天不宜超车的原因。所以选C。
6、这个标志提示该路段已实行交通监控。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交通监控设备标志属于指路标志,蓝底、白图形、白边框、蓝色衬边。用于告知机动车驾驶人该区域设置有固定式交通监控设备。
7、夜间驾驶机动车在照明条件良好的路段跟车行驶怎样使用灯光?
A、关闭前照灯
B、使用远光灯
C、关闭所有车灯
D、使用近光灯
答案:D
解释: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五)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8、驾驶人发现轮胎漏气,将机动车驶离主车道时,不要采用紧急制动,以免造成翻车或后车采取制动不及时导政追尾事故。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当车辆漏气时,引起轮胎不正常工作,为了避免意外发生,应该驶离主干道,在安全地方检查也不应该紧急制动,避免后面车辆反应不及时引起事故。
9、如图所示,驾驶机动车看到这个标志时,应及时减速注意观察。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驾驶机动车看到这个标志时,应及时减速注意观察。
10、抢救昏迷失去知觉的伤员需注意什么?
A、马上实施心肺复苏
B、使劲掐伤员的人中
C、连续拍打伤员面部
D、抢救前先检查呼吸
答案:D
解释:选D是因为抢救前要先确认伤员的生命体征,只有确认了之后才能做出适当的抢救措施。因此本题选D。
11、右侧标志指示前方设有避让来车的处所。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这个不常见,旁边没有公交站台,看见这题选对就好!
12、车辆长时间停放时,应选择停车场停车。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路边只能临时停车,要长时间停车,应该选择停车场。以免妨碍其他车辆通行。
13、图中标志障碍物在路中,车辆从左侧绕行。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右侧绕行-用以告示前方道路有障碍物,车辆应按标志指示减速慢行,右侧绕行通过。
14、驾驶车辆时,长时间左臂搭在车门窗上,或者长时间右手抓住变速器操纵杆,是一种驾驶陋习。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这是种坏习惯,不利于安全驾驶。
15、驾驶员在高速路上行驶时,车辆左前轮突然爆胎,须第一时间紧握转向盘,然后轻踏制动踏板进行减速,并将车停靠在紧急停车带上。这样做的原因是什么?
A、爆胎后,车辆行驶方向易发生变化,须紧握转向盘
B、爆胎后,车辆自身开始减速,所以只需轻踏制动踏板
C、爆胎后,紧急制动容易引起侧翻
D、轻踏制动踏板进行减速是为了保护轮胎
答案:AC
解释:在车辆爆胎时如果不尽力控制方向,或者采取紧急制动都容易引起车辆侧翻,所以需要紧握方向盘,轻踏制动踏板进行减速。
16、驾驶机动车在这种情况下不能超车。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有图可猜测前方是铁路道口,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铁路道口是不能超车的,因此本题正确。
17、右侧标志警告前方150米是无人看守铁道路口。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有火车头是无人看守,无火车头是有人看守。横着一杠50、两杠100、三杠150。
18、高速公路上的白色折线为行车中判断行车速度提供参考。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白色折线为车距确认线,是帮助您判断与前车的距离。
19、驾驶机动车在山区道路应紧跟前车之后行驶。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不能紧跟,要保持车距。
20、驾驶机动车在这种情况下临时停车后,为避免机动车辆后溜可将转向盘向左转。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这样做,与在轮胎后方塞东西是同样的道理,因此本题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