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某驾车以110公里/小时的速度在城市道路行驶,与一辆机动车追尾后弃车逃离被群众拦下。经鉴定,事发时林某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135.8毫克/百毫升。林某的主要违法行为是什么?
A、醉酒驾驶
B、超速驾驶
C、疲劳驾驶
D、肇事逃逸
答案:ABD
解释:违法行为一:以110公里/小时的速度在城市道路行驶违法行为;二:与一辆机动车追尾后弃车逃离违法行为;三:林某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135.8毫克/百毫升;因此本题选ABD。
2、路口两侧导流线表示直行或右转弯不得压线或越线行驶。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题中的所说的不得压线是说的不能压实线,虚线当然是可以压的。
3、涉水驾驶要保持车速均匀有足够动力,避免停留。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若是动力不够,很有可能在水中停下来,停下来之后很容易熄火。因此本题正确。
4、掉头过程中,应严格控制车速,仔细观察道路前后方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前进或倒车。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掉头过程中,要控制好车速,仔细观察周围情况。这样能最大程度的避免掉头中发生事故。
5、右侧标志提醒前方是非机动车车道。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黄底的是注意的意思,此标志的意思是注意非机动车。
6、雨天超车要开启前照灯,连续鸣喇叭迅速超越。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这种天气里面能见度低,车辆应该慢行,就算要超车,也不能连续鸣喇叭,而且要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超车。所以此题的关键在“迅速”两字。 因此本题错误。
7、如图所示,起步时此灯亮起表示驻车制动(手刹)放下。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表示手刹拉起,而不是放下。
8、夜间驾驶车辆遇自行车对向驶来时,应怎样做?
A、连续变换远、近光灯
B、不断鸣喇叭
C、使用远光灯
D、使用近光灯,减速或停车避让
答案:D
解释:文明驾驶,礼貌让行。交替使用远近光灯可能会使对方看不清,所以最好的是减速或者停车避让。
9、驾驶机动车遇到这种特殊情况怎样行驶?
A、靠左侧减速让行
B、靠右侧减速让地
C、加速靠左侧让行
D、保持原行驶路线
答案:A
解释:由于超车的是执行公务的警车,因此要减速慢行。另外,由于警车是右侧穿出的,因此只能靠左侧避让。所以本题选A。
10、遇到这种情况要开启近光灯,靠右侧行驶。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车辆进入双向行驶隧道,一般都应该开启近光灯,而不要开启远光灯,同时车辆应注意靠右侧行驶,注意对向来车。
11、驾驶汽车频繁变更车道有哪些危害?
A、扰乱交通秩序
B、易导致爆胎
C、影响正常通行
D、易引发交通事故
答案:ACD
解释:频繁变更车道跟爆胎关系不大。
12、在这种情况下怎样安全会车?
A、加速缩短会车时间
B、减速靠右行驶
C、保持安全间距
D、注意避让非机动车
答案:BCD
解释:因为前边有自行车为了安全一定要慢,不要加速缩短会车时间。
13、车辆在路边起步后,应随时注意车辆两侧道路情况,向左缓慢转向,逐渐驶入正常行驶的车道。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题目说法正确。
14、驾驶机动车行驶过程中,如遇到前方车辆行驶速度缓慢时,应持续鸣喇叭催促。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驾驶机动车行驶过程中,如遇到前方车辆行驶速度缓慢时,应注意观察车况,合理超车。
15、当车辆驶出隧道时,驾驶人容易出现图中所示的“明适应”现象,以下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A、加速驶出隧道
B、减少与前车距离,利用前车挡住强光
C、与全程保持安全距离,降低行驶车速,驶出隧道
D、变更至车辆较少的车道,迅速驶出隧道
答案:C
解释:当车辆驶出隧道时,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降低行驶车速,驶出隧道。
16、机动车转向突然失控后,若前方道路条件能够保持直线行驶,不要紧急制动。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注意“能够保持直线行驶”,就说明暂时不需要转向,那么应该继续按照原来的方式行驶,若是贸然使用紧急制动,很有可能发生事故。 因此本题正确。
17、交通警察发出这种手势信号可以向左转弯。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手势看不出来只能死记了,交通信号灯三个最左边的红灯亮了,前面是人行横道所以不能左转弯。就这样死记吧
18、右侧标志表示临时停车不受限制。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禁止车辆临时或长时停放-表示在限定的范围内,禁止一切车辆临时或长时停放。此标志设在禁止车辆停放的地方。禁止车辆停放的时间、车种和范围可用辅助标志说明。
19、驾驶机动车在前方路口掉头前先进入左转直行车道。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由图可知有掉头车道,因此若要掉头应当提前驶入掉头车道内,所以本题错误。
20、路面棱形块虚线警告前方道路要减速慢行。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车行道纵向减速标线为一组平行于车行道分界线的菱形块虚线。在车行道纵向减速标线的起始位置,设置30 m的渐变段,因此本题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