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路面标记指示这段道路上最高限速为80公里/小时。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白色的是最低车速,黄色的是最高车速。
2、右侧标志警告前方是连续下坡路段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下陡坡-用以提醒车辆驾驶人小心驾驶。
3、抢救昏迷失去知觉的伤员需注意什么?
A、马上实施心肺复苏
B、使劲掐伤员的人中
C、连续拍打伤员面部
D、抢救前先检查呼吸
答案:D
解释:选D是因为抢救前要先确认伤员的生命体征,只有确认了之后才能做出适当的抢救措施。因此本题选D。
4、驾驶机动车在这种条件的弯道处怎样转弯最安全?
A、减速靠右侧行驶
B、骑轧路中心行驶
C、靠弯道外侧行驶
D、借对向车道行驶
答案:A
解释:在对向有来车时出现弯道时,应当减速靠右侧行驶,因此本题选A。
5、这个标志提醒前方铁路道口有多股铁路与道路相交。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上面带叉和折线就代表不止一条铁路!
6、驾驶机动车遇到前方车辆停车,等待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以下做法正确的是什么?
A、从左侧超越前车
B、鸣喇叭催促前车向前行驶
C、从右侧超越前车
D、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排队等待
答案:D
解释:前车等待行人过道时,自己也应耐心等待,B做法不恰当,AC做法易引发交通事故。
7、驾驶汽车行车中怎样选择超车路段?
A、视线良好
B、对面无来车
C、路面无障碍物
D、道路宽直
答案:ABCD
解释:驾驶汽车行车中【视线良好】【对面无来车】【路面无障碍物】【道路宽直】选择路段超车,保障安全行驶。
8、某日13时10分,罗某驾驶一辆中型客车从高速公路0公里处出发,下午14时10分行至该高速公路125公里加200米处时,发生追尾碰撞,机动车驶出西南侧路外边坡,造成11人死亡、2人受伤。罗某的主要违法行为是什么?
A、超速行驶
B、不按交通标线行驶
C、客车超员
D、疲劳驾驶
答案:A
解释:因为,高速最高时速为120公里/小时,而案例中根据时间可推算出超速5.2公里,所以该案例为超速。
9、驾驶机动车在该位置不能变更车道。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由图可知,前方是实线区,实线区不得变更车道,因此本题正确。
10、行车中不应该有以下哪些行为?
A、经常观察后视镜
B、变更车道不开启转向灯
C、左臂长时间搭在车门窗上
D、长时间抓变速杆
答案:BCD
解释:看清题目,是不应该有的行为,所以答案是234。
11、在这种情况下从主路进入辅路怎样汇入车流?
A、注意观察减速慢行
B、加速进入辅路行驶
C、从红车后汇入车流
D、从红车前汇入车流
答案:A
解释:从主路进入辅路应该注意观察减速慢行。
12、驾驶机动车行经驼峰桥会车时,以下做法正确的是什么?
A、降低车速
B、靠右通行
C、鸣喇叭示意
D、抢行通过
答案:ABC
解释:驾驶机动车行经驼峰桥会车时,正确的做法:降低车速;靠右通行;鸣喇叭示意。
13、这个标志表示前方立体交叉处可以直行和右转弯。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立体交叉直行和左转弯行驶 表示一切车辆在立体交叉处可以直行和按图示路线左转弯行驶。
14、关于超车,以下说法正确的是什么?
A、超车前提前开启左转向灯,提醒前方被超车辆驾驶人
B、切换远、近光灯提醒前方被超车辆驾驶人
C、长时间鸣喇叭警示被超车辆驾驶人
D、完成超车后并回行车道要开启右转向灯
答案:ABD
解释:长时间鸣笛是错误的,会引起别人反感。
15、如图所示,驾驶机动车看到路边有这种标志时,表示前方接近学校区域,因此要提前减速注意观察。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说法没问题,路边标志上有小孩子背着书包在跑。
16、机动车在泥泞路段后轮发生侧滑时,要将转向盘向侧滑的相反方向缓转修正。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好比是后轮向左侧横滑如果向右打方向,会加大横滑的幅度的!因为向右打方向,后轮左侧转动就会快,右侧会变慢,左侧抓地力会下降,所以会加大横滑的幅度的,相反如果向同一方向打,还是这个例子向左侧打,右轮转动会快,左侧转动会慢,抓地力就会提高,就会恢复行使方向的!
17、如图,路口导向线用于辅助车辆转弯行驶。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看到路中间的白色虚线没,为路口导向线用于辅助车辆转弯行驶。
18、驾驶机动车驶入居民小区时,为了警告出入口处车辆及行人应连续鸣喇叭。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驾驶机动车驶入居民小区时,应注意减速慢行,减少鸣喇叭。
19、驾驶机动车在学校附近遇到这种情况要尽快加速通过。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遇到这种情况,要预防有学生在道路上跑动等行为,且前方有人行横道线,因此要减速慢行,必要时停车,所以本题错误。
20、因故障在山区下坡路段长时间停车时,要用这种办法塞住车轮。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由于是下坡路,因此若是停在此处很容易前溜,而这样做能防止车辆向下溜滑,因此本题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