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右侧标志警示前方道路两侧不能通行。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这是两侧通行标志。
2、这个路口允许车辆怎样行驶?
A、向左,向右转弯
B、直行或左转弯
C、向左转弯
D、直行或向右转弯
答案:D
解释:左转是红灯,直行和右转是绿灯。
3、驾驶机动车汇入车流时应当开启转向灯,认真观察主路上车辆的行驶情况,在不妨碍主路车辆正常行驶的前提下汇入车流。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说法正确
4、行车中当驾驶人意识到机动车爆胎时,应在控制住方向的情况下采取紧急制动,迫使机动车迅速停住。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题目只要出现“迅速”,“快”等字眼就是错的,就只有一道题就是事故无可避免的时候要迅速刹车,其他都是错的。
5、驾驶汽车通过人行横道时要注意下列哪些情况?
A、突然横穿的儿童
B、急速通过的自行车
C、缓慢通过的行人
D、准备横过的行人
答案:ABCD
解释:驾驶汽车通过人行横道时要注意【突然横穿的儿童】【急速通过的自行车】【缓慢通过的行人】【准备横过的行人】避免交通事故。
6、赵某(持有A2驾驶证)驾驶大型卧铺客车,行驶至叶城县境风219国道226公里加215米处转弯路段时,坠入道路一侧山沟,致16人死,26人受伤。赵某的主要违法行为是什么?
A、客车超员
B、驾驶逾期未检验的机动车
C、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D、疲劳驾驶
答案:C
解释:违法行为一:持有A2驾驶证驾驶大型卧铺客车持A2驾驶证不能驾驶大型卧铺客车,那是A1驾驶证才能驾驶的。此外,乘载42人并没有超出核载要求,且选项BD并没有在题目中提到相关事情,因此本题选C。
7、如图所示,机动车A的行为是正确的。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白色实线不允许便道,A车在白色实线上变更车道,属于违法行驶。
8、驾驶机动车遇紧急事务,可以边开车边接打电话。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开车不打电话
9、驾驶机动车怎样经过公路跨线桥?
A、加速行驶,尽快通过
B、车速控制在15公里/小时以内
C、按照标志限定速度行驶
D、尽量靠桥中心行台
答案:C
解释:如图所示,前方路段的行驶车速限制在40公里/小时,因此要按照此限速标志行驶,且靠右行驶。所以本题选C。
10、动画3中有几种违法行为?
A、一种违法行为
B、二种违法行为
C、三种违法行为
D、四种违法行为
答案:B
解释:有2种违法行为:1、行驶中遮挡号牌;2、超速行驶!
11、交通事故中急救中毒伤员,以下做法错误的是什么?
A、尽快将中毒人员移出毒区
B、脱去接触有毒空气的衣服
C、用清水清洗暴露部位
D、原地等待救援
答案:D
解释:交通事故中急救中毒伤员,需要:尽快将中毒人员移出毒区;脱去接触有毒空气的衣服;用清水清洗暴露部位。
12、如图所示,当与对向车辆有会车可能时,不得超车。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当然不能超车,否则可能有危险。
13、进入左侧道路超车,无法保证与正常行驶前车的横向安全间距时,应怎样做?
A、加速超越
B、并行一段距离后再超越
C、放弃超车
D、谨慎超越
答案:C
解释:亲,那就别超了,安全第一嘛。
14、怎样抢救脊柱骨折的伤员?
A、采取保暖措施
B、用软板担架运送
C、用三角巾固定
D、扶持伤者移动
答案:C
解释:应该是原地固定等待专业救护人员,脊柱骨折被移动很有可能将导致高位截瘫。所以本题唯一可以选的就是C了!
15、右侧标志警告前方是上陡坡路段。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上陡坡-用以提醒车辆驾驶人小心驾驶。
16、高速公路行车紧急情况避险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A、先避车后避物
B、先避人后避物
C、先避车后避人
D、先避物后避人
答案:B
解释:以人为本,所以首先要避人。 因此选B。
17、雾天对安全行车的主要影响是什么?
A、易发生侧滑
B、能见度低
C、行驶阻力大
D、视野变宽
答案:B
解释:雾天的能见度很低,容易造成视野不良。而易发生侧滑的应该是滑溜的路面,行驶阻力大这一点更无从得知。因此本题选B。
18、在这种气象条件下起步要注意哪些方面?
A、开启远光灯
B、开启前后雾灯
C、只能开启左转向灯
D、长时间鸣喇叭
答案:B
解释:前面都有雾了,那不开雾灯开什么灯?
19、浓雾中行车听到对方车辆鸣喇叭时,只要在视野中看不到,可不去理会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雾天行车听到对方鸣喇叭,也应该鸣喇叭回应,已提示对方车辆。
20、某日13时10分,罗某驾驶一辆中型客车从高速公路0公里处出发,下午14时10分行至该高速公路125公里加200米处时,发生追尾碰撞,机动车驶出西南侧路外边坡,造成11人死亡、2人受伤。罗某的主要违法行为是什么?
A、超速行驶
B、不按交通标线行驶
C、客车超员
D、疲劳驾驶
答案:A
解释:因为,高速最高时速为120公里/小时,而案例中根据时间可推算出超速5.2公里,所以该案例为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