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个标志是何含义?
A、高速公路收费站预告
B、高速公路服务区预告
C、高速公路避险处预告
D、高速公路客车站预告
答案:B
解释:服务如此之多肯定是服务区,还是在高速上的
2、有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的,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醉酒五年,醉酒发生事故,终生不得考取驾照
3、驾驶机动车通过漫水路时要加速行驶。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要先观察水深情况。
4、雾天行车,不能使用什么?
A、喇叭
B、近光灯
C、远光灯
D、危险报警闪光灯
答案:C
解释:雾天行车不能使用远光灯。因为汽车远光灯的灯光是照向前上方的,射出的光线被雾气反射后,会在车前形成白茫茫一片,这不但不能起到照明作用还会严重阻挡驾驶人视线、视野,当后面车辆使用远光灯时也会严重影响前车驾驶人观察后方情况,因此雾天行车,不能使用远光灯。
5、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车架,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机动车登记规定》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挂车及大型客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二)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三)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及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四)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五)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第十六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六)机动车所有权转让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时限办理转让登记的;(七)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未按照第十八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八)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第二十三条规定申请变更备案的。
6、申请人办理机动车登记提交的证明、凭证齐全、有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A、1个月内
B、1周内
C、当场
D、隔天
答案:C
解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办理机动车登记的申请人提交的证明、凭证齐全、有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
7、申请人有下列哪种行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A、实习期记满12分,注销驾驶证的
B、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
C、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
D、申请人未能在培训过程中认真练习的
答案:C
解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四)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五)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8、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实行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应该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
A、初次领取驾驶证之日或初次取得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之日
B、初次领取驾驶证之日或初次取得临时牌照之日
C、初次取得临时牌照之日或初次取得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之日
D、初次取得临时牌照之日或初次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之日
答案:A
解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记分周期为十二个月,满分为12分。记分周期自机动车驾驶人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连续计算,或者自初次取得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之日起累积计算。
9、关于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以下错误的说法是什么?
A、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居住的,可以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B、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C、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户籍地提出申请
D、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部队驻地提出申请
答案:C
解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一)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二)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居住的,可以在居住地提出申请;(三)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部队驻地提出申请;(四)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或者居住地提出申请;(五)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六)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申请增加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接受教育地提出申请。
10、如图所示,驾驶机动车遇前方车流行驶缓慢时,借用公交专用道超车是正确的。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机动车不得借用公交专用道行驶或超车。
11、驾驶机动车在没有中心线的公路上,最高速度不能超过每小时70公里。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去了第几条,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12、驾驶机动车遇到沙尘、冰雹、雨、雾、结冰等气候条件时应降低行驶速度。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沙尘、冰雹、雨、雾、结冰等气候条件非常不利于开车,因为视线受到干扰、地湿路滑等原因很容易造成事故,为了安全应该降低行驶速度。
1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一次记几分?
A、12分
B、6分
C、3分
D、1分
答案:A
解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二)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四)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五)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七)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14、对驾驶过程中接打手持电话的看法正确的是?
A、开车需要接打电话时,应该先找到安全的地方停车再操作
B、根据驾龄和驾车技术,经验丰富的驾驶人可以在驾驶过程中接打手持电话
C、在车流量不大的道路上驾驶时,短时接听手持电话是可以的
D、开车过程中不主动打电话,但是有重要电话打进来是可以边开车边接听手持电话的
答案:A
解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行为。
15、车辆因故障等原因需要被牵引时,以下说法正确的是什么?
A、前后车均应打开报警灯
B、所有车辆都应让行
C、两车尽量快速行驶
D、不守交通信号限制
答案:A
解释:打开报警灯是必须的,而且被牵引的机动车除驾驶人外不得载人,不得拖带挂车。
16、在这种雨天跟车行驶如何使用灯光?
A、使用远光灯
B、不能使用近光灯
C、不能使用远光灯
D、使用雾灯
答案:C
解释:离前车这么近使用远光会让前车视线受阻。
17、这个标志是何含义?
A、N型弯路
B、急转弯路
C、反向弯路
D、连续弯路
答案:D
解释:连续弯路: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减速慢行。设置位置为连续弯路起点的外面,当连续弯路总长度大于500m时,应重复设置。
18、机动车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主要目的是检查车辆各项性能系数,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减少事故发生。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机动车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主要目的,都是为了降低交通安全隐患,减少交通事故。
19、驾驶机动车跨越双实线行驶属于什么行为?
A、违章行为
B、违法行为
C、过失行为
D、违规行为
答案:B
解释:正确答案:B 驾驶机动车跨越双实线行驶属于违法行为行为,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20、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将被一次记多少分?
A、2分
B、3分
C、6分
D、12分
答案:C
解释:《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十一)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